你是法盲吧?
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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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而刚才中年人打电话过来的时候,因为是陌生号码,许宁就点了录音。

  现在不就是最好的证据么!

  很快,中年人的声音就出来了。

  “这有辆五菱宏光是你的吧?”

  “你在哪儿呢?”

  “快点出来挪车!”

  ......

  “挡住我车了!”

  “你赶紧出来!”

  ......

  态度粗暴,完全是一副命令的语气,哪里像是求别人帮忙的样子!

  凑过来想看看究竟的交警都无语了,果然他猜对了,就是因为中年人求人反而态度不好,所以年轻人才不给他挪车的。

  换成自己,自己也不给挪啊!

  民警忍不住皱起了眉头,看向中年人的眼神已经跟看犯罪嫌疑人差不多。

  而接着,许宁又将胸前运动相机刚才记录下的画面传到手机上,递给民警看。

  这一下,事情的经过已经很清晰了!

  “我嚓,你还录像了?”

  “你这是侵犯我的隐私,侵犯我的肖像权!”

  “我要告你!”

  “你给我等着!”

  中年人发现自己刚才踢车门泄愤的过程竟然被许宁给录了下来,顿时跳脚,嗷嗷喊着。

  许宁用讥讽并且似笑非笑的眼神看着他,不屑于跟他说话。

  法盲!

  光知道一个隐私和肖像权!

 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就赶紧闭嘴吧!

  民警也有点无语,按说中年人这个年纪,不应该跟那些老头子一样不懂法还胡搅蛮缠吧?

  人家的确是录像了,可作为取证,而并非为盈利目的,而且也没有传播,侵犯个屁的隐私和肖像权啊!

  反倒是你咣咣踢人家车门的动作挺帅啊!

  那我想问问,你知不知道有个罪名叫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啊?

  “现在你涉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,虽然金额达不到刑事责任的标准,但却在治安管理的处罚范围内!”

  “你们现在自己协商一下吧!”

  民警对中年人和许宁道。

  的确,按照五菱宏光现在车门受损的情况来看,修复的话应该不用钣金,只需要把凹陷吸出来,然后喷漆就行了,差不多也就是二三百的费用。

  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刑事立案标准金额在3000块以上,这肯定够不上刑责责任的标准。

  情节不算严重,只要双方和解,那么也就没必要再进行治安处罚。

  通常类似的案子,他们都是尽可能促成双方和解。

  不过,民警刚说完,许宁就态度鲜明地拒绝了。

  “不用协商!”

  “该赔钱赔钱!”

  “然后该怎么处罚就处罚!”

  “别的没什么好聊的!”

  民警一听许宁的话,就知道许宁应该是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,这明显是想要中年人拘留啊!

  多少有点牙疼,但他却也能够理解许宁的心情。

  明明停车停得好好的,被人呵斥去挪车,然后车还被踢成这个样子,换成谁都会生气!

  事情有点麻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