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传唤送达(1 / 3)
有些故事,只适合在深夜被轻轻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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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使是午后到的。
此时马修·格兰正在偏屋里抄经。直到手上的经抄完了,他才搁了笔看向门口。
信使站在门槛外。“格兰修士。法务院公函。需本人签收。”
信使把封套递过来。封套正面写著他的全名与教职,背面火漆封口,漆上压著那枚衔捲轴的雀。
马修接过封套。
“签这里。”
信使指了指回执册上的一栏,马修握笔写下名字。
信使收了回执转身就走。马蹄声从后院响到前院,又远了。
偏屋里只剩他一个人。
他把封套放在那本抄了一半的经册旁边。窗外有风,吹得经册的纸边一翘一翘。
过了一会儿他才拿起裁纸刀沿封口划开。里面是一张对摺的公文,他一行一行读下去。
“……科伦案补充追诉期发现新经手凭据,需当事人补充证词。兹传灰枝教区书记修士马修·格兰,於收函之日起十日內,赴凛冬城法务院驻北境分署配合证词补充程序……”
他注意到公文末尾有一行小字,是他没见过的格式:
“本传唤不影响当事人依例享有的陈述权与申辩权。”
他在科伦案里听过依例享有这四个字。那一次,依例享有的结果是被行政调离,换一个教区继续任职。